2001年的4月27日,吉林省电力公司的财务人员到长春建行朝阳支行去取款,他拿着一张2000万元存单,但建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笔钱早已被取走,但公司却毫不知情,电力公司的财务人员立即拨打了110报案。 电力公司在建行朝阳支行丢钱的消息在长春市迅速传开,在随后不到一
个月的时间里,长春市又有多家单位报案,它们存在建行的钱也莫名其妙地被取走了,长春市30多家单位共3亿多元的存款不翼而飞。 最终,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不法分子张雨杰首先以高回扣为诱饵,把大量存款吸引到他“控制”的银行。然后,他再伙同银行内部人员,伪造金融凭证,把这些存款转到自己的腰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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