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04年9月18日晚上8时多,西安电影制片厂在本市怀柔飞腾影视公司拍摄电视连续剧《小鱼儿与花无缺》第34集第8场戏,该场戏中有小鱼儿与花无缺击打杀父仇人江别鹤尸体的剧情。在实际拍摄过程中,由小鱼儿(张卫健饰演)打江别鹤(王伯昭饰演)的脸部,由花无缺(谢霆锋饰演)踢江别
鹤的腿部,结果造成王伯昭受伤。随后王伯昭报警。
10月18日,怀柔公安分局杨宋派出所接报后调查认为,张卫健、谢霆锋在拍摄过程中,对王伯昭饰演的江别鹤进行击打,是因剧情需要,没有伤害王伯昭的主观故意,致王伯昭轻微伤是过失行为造成的,不具有违法事实,所以不予处理。此决定得到怀柔公安分局的维持。王伯昭不服起诉到怀柔法院。去年12月怀柔法院判决说,王伯昭所受伤确是张、谢殴打,但不能确认是张、谢两人假戏真做故意殴打,所以杨宋派出所的决定应该维持。王伯昭提出上诉,昨天此案二审在市二中院开庭。
现场
王伯昭喊着说:“他们就是想整死我!”
庭审准时在昨天上午9时开始,身穿土黄色风衣、脖搭红围巾的王伯昭在两位律师陪伴下意外出现在大家面前,这是王伯昭在此事件发生后首次现身法庭。
法庭上,首先让王伯昭的律师宣读了上诉状。在近半个小时的宣读中,王伯昭一直盯着律师手中的材料没有说话,直到杨宋派出所由举证到辩论,王伯昭情绪才有所激动。他对派出所阐述的“警察到现场发现王伯昭不在”、“张、谢两人打人不是主观故意”、“殴打是剧情需要”、“演戏下手轻重不好把握”、“拍摄中受伤很普遍”等观点表示了极大不满。
尤其在法庭播放了派出所调取来的拍摄现场录像带时,王伯昭再次回忆当时被打一幕,挥动两臂,声音慷慨激昂。他还将演戏时所用的护膝摆在了桌子上。“拍摄前,张、谢两人还跟我示范,那时都没事,为什么用了护膝反而被打伤了呢!”王伯昭说,事发当天下午他与香港化装师发生争执,后来在别人说和下,对方“勉强同意”向他道歉。但晚上拍摄时,他忽然发现张卫健正在用香港话和现场导演说什么,接着他就被告知其扮演的江别鹤由“活人”改成“死尸”,同时原本A、B两剧组都应该开拍的计划,也改成B组休息,20多名香港人全来看他们A组的戏。“他们就是想在晚上整死我!”王伯昭几乎喊着说出这句话。
王母到庭助阵支持
庭审后,当记者围着王伯昭采访时,一位穿着朴素的妇女站在本报记者身后说:“我是他母亲。他是一个很胆小的孩子。现在他的伤虽然已经治愈,但是就跟得了忧郁症似的,吃不好睡不好,说话没底气,走路没劲儿……”接着她走到王伯昭身边,抚摩着王的左脸,声音哽咽,眼含泪水。她说:“他们就是太过分了,我们真是有苦说不出呀。”王伯昭搂着母亲的肩膀低头沉默。
交锋
两个焦点使辩论充满火药味
对于此次事件,王伯昭与杨宋派出所在四个情节上达成一致,即:王伯昭受伤了、王伯昭是被张、谢两人殴打、王伯昭被打后报案、王伯昭所受伤为轻微伤(上限)。但在派出所不处罚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和张、谢两人是否故意这两点上,产生完全对立的意见,由此双方在质证和辩论时都充满了火药味。
派出所拿出12份证人证言、现场勘察笔录、伤情鉴定、录像带,以此证明他们在接到王伯昭的电话报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发现王伯昭并不在现场。他们从剧组制片主任陈平安处了解到,此事属“内部解决”。当晚王伯昭来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打。5天后,他们开始找张、谢等人进行询问笔录开始调查。根据调查得出结论,王伯昭被殴打属于剧情需要,张、谢两人不是主观故意,不具有违法事实,所以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对此,王伯昭的两位代理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吴昊、张振祖当庭提出了4大疑问。他们认为,首先派出所收集证据不及时、不全面,制片主任一句“内部解决”就把警察打发了,王伯昭说,所有证人证言都是在他报案后5天才进行,而“他们早就在一个晚上统一了口径”,他还认为,派出所没有询问剧组外的人,证据不全面。
另外,王伯昭律师认为派出所出具的每份笔录上办案人员签名都是一人所为,而且有的证人根本不在打人现场,证言不可信。他们还提出疑问,“剧情需要”是否能成为免于治安处罚的条件?王伯昭的律师说,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打成轻微伤的,可以对其进行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除非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认错及时改正的、被他人胁迫诱骗的,但是张、谢两人殴打的理由是“剧情需要”,不属于免责事由却被免责。“剧情需要杀人也能免责吗?”律师再次反问。
对于这些疑问,派出所都一一做了回应,双方唇枪舌剑,当王伯昭激动地说:“请举例说哪个演员什么时间被打得如此严重的。张铁林说他拍了20年的戏都没听说过把人打成这样的,圈里的人都说没见过……”派出所马上很干脆地回答说:“对不起,圈子里的事我们不知道!”
昨天,此案经过近3个小时的激烈庭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向张、谢索赔100万案月内开庭
记者了解到,王伯昭还以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为由,于去年11月将张、谢两人告到北京市二中院,索赔共100万元。“我认为张在这件事中是主谋,所以让他赔60万,谢赔40万。”王伯昭对本报记者说:“民事案件开庭我肯定会去的,我希望他们(张、谢)也出庭,我们当面对证,把事情说清楚!”记者从王伯昭的两位律师处了解到,张、谢两人的答辩状已经在今年2月28日提交到法院,目前法院还未确定具体开庭时间,但估计在一个月内就会开庭。
信报记者 郭志霞/文 刘志坚/摄 编辑 陈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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