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31日讯 今天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办法(草案)》。 该《办法(草案)》,主要规范了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划分及相应的处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规则和具体程序规定、法律责任等。会议决定, 《山东省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 原霞
本报济南3月31日讯 今天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办法(草案)》。
该《办法(草案)》,主要规范了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划分及相应的处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规则和具体程序规定、法律责任等。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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