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的招牌是体现一个单位的属性以及职能的标志,它能提供某种客观、真实、特定的指引和宣传。因此,它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广告作用。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在招牌的使用和管理中,却存在着不少问题。 首先,招牌字体不规范,招牌上使用错别字、繁体字甚至简化字繁体字混
用的现象时有发生,让人啼笑皆非。 其次,设置不统一。招牌设置应充分体现单位属性和职能,主题要鲜明。但综观现行招牌的设置,可谓是庞杂无序。一些企业不仅挂着企业的牌子,而且还把企业设置的一些内部机构、临时机构、联合机构也纷纷挂到门口,充斥门面。更有甚者,一些企业为了装点门面,招揽顾客,竞相挂出了总经销、总代理
的招牌,少则一两个,多则三五个,难辨真假。
再次,管理不统一。目前,因为国家没有制定关于招牌的挂置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企业设置招牌便无章可循,有些单位对招牌的制作、书写、悬挂等便自行其是。
应当看到,在市场经济中,一个小小的招牌就是一个广告,它不仅展示着一个企业的地址与位置,而且也起着广泛的社会宣传作用,同时对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也有着较大影响。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对招牌的规格、设置以及字体等,都应从登记源头、使用环节和日常监督的全过程抓起。一是在企业登记过程中,登记机关应该严格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来核准,企业名称的用字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文字使用,不应在书写、使用企业名称时,简化、繁体、同音字相混淆。
二是从源头上遏制招牌使用中的多、乱、杂等现象。企业的名称一经核准,企业就只能使用一个招牌。如有的企业多门口或多经营场地,确需多设招牌的应报请核准的部门批准。企业在新增和扩大经营项目时,可通过多种广告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不应以多设招牌为经营手段。
三是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招牌在制作过程中,必须符合语言文字规范,规格应符合市容美化规定,使用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四是管理要规范化。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对招牌使用、管理的规定,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使招牌的设置、使用、管理尽快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庄奎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