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日前,济南一法官王某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王某原系济南市某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于1999年1月至2003年8月间,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强制变卖一家公司的土地使用权,造成101.7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王振 国)
页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