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国有企业不断发生的巨额亏损、损失事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公开的信息显示,2004年中央企业申报核销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1000亿元损失,仅中央企业核销损失就达4000亿之巨。
虽然不少国有企业亏损、损失巨大
,但是我们注意到,一些引起强烈反响、为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的重特大国企亏损、损失事件,其后续处理透明度还不够。有的发生巨亏的国企,相关方面还在着力宣扬当事人的贡献,有淡化当事人责任之嫌。
今年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民进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委员就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问题发言。他表示:“对这些庞大的不良资产的核销,决不能一笔勾销、一剥了之,让造成损失的责任者逍遥法外!陈守义短短十几分钟的发言,引起全场委员的强烈共鸣,6次被热烈的掌声打断。这说明,对于国企损失的后续处理问题,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是忘不了的,是高度关注的。因此,对于不断爆出的国企巨额亏损、损失事件,决不能不了了之。
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国企巨额亏损和损失事件,一要分析原因,认真总结教训,以免再犯类似的错误;二要分清责任,功过分明。不能以功代过,也不能以过否功。必须奖罚分明,功则奖,过则罚。
国企亏损、损失确有复杂的原因,或者是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外部因素、或者是企业领导者能力不够、或者是企业领导者渎职、或者是企业领导者贪赃枉法,等等。只有将亏损、损失的原因查清楚、搞明白,才能还忠于职守的当事者清白,也让行为不轨的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戒。
搞清楚国企亏损、损失的原因,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成熟和成长。如果不搞清楚损失的原因,不从中吸取教训,就等于白白缴了巨额学费,企业还有可能犯同样的错误。以四川长虹在美国的巨额损失为例,长虹从中至少有三方面的教训值得汲取:第一,慎选合作伙伴;第二,善待媒体批评;第三,不可破坏性开发海外市场。事实上,每一家发生巨亏的国企,都有很多宝贵的教训需要总结。
国企出了问题,不能回避,更不能推卸责任,必须正视问题,同时要勇于剖析自己,当事人和有关方面也应该勇于承担各自的责任。众所周知,国企是中国经济的栋梁,也是全社会方方面面、各类企业关注的焦点。国企的一举一动,对其他企业具有相当程度的示范效应。国企通过总结教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对其他企业也有警示作用,这对提升中国企业的整体素质是有好处的。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