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31日电 (记者郭奔胜、石永红) 3·29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液氯泄漏事故肇事逃逸司机康兆永、王刚二人,31日下午被淮安警方刑事拘留。
3月29日晚,山东济宁科迪化学危险品货运中心司机康兆永、王刚驾驶红岩牌鲁H00099罐装车,由山东济宁前往南京金陵石化公司。事故发生时由康驾驶,据他交待,事
故发生是由于其所驾车左前胎爆裂,撞上护栏后侧翻至高速公路另一侧,与迎面驶来的运输空液化汽瓶的山东货车鲁QA0398相撞,造成液氯泄漏。
事故发生后,康兆永向高速公路交管部门打电话报告,但并没有言明是什么危险化学品。随后,他与副驾驶王刚(押运员)在安全地带停滞至当晚10时左右,才绕道乘出租车逃至南京,与他们所在公司南京办事处人员取得联系,后经人劝说,于30日下午5时向南京警方投案自首,淮安警方当晚将其带回淮安。
事故处理人员在现场发现,这辆肇事车标示吨位为15吨,但据康兆永交待,实际装载29.44吨,属严重超载。
由于康、王2人未及时准确报告车上所载为何种危险品,延误了疏散抢险时机,此次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目前已死亡28人,另有350人在医院接受救治,其中重症患者17人,3人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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