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实施政府“阳光工程”,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记者从昨天市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即将全面实施政府“阳光工程”,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行政依据
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救济渠道公开等方面。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六方面信息:管理规范、发展计划和规划方面;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政府机构、工作目标和人事方面;有关行政许可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各部门要将机关和单位的一些内部事务在内部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奖惩、调动、任免,公务员录用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等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接待费、汽车修理费、会议费、差旅费、赞助费、学习培训费等财务收支和物资管理情况。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内容。依法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错案追究制和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克服职能重叠、职责交叉和推诿、拖拉、扯皮现象,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层次和环节。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考核奖惩,提高服务质量,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现象。
建立政府与公众对话制
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涉及价格政策的制定,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的调整,教育、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等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都要建立听证制度。
对政府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调整以及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应当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务情况。
要通过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介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进行座谈交流,依法、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开通“阳光热线”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着重就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的制订听取公众的意见,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着重就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乡镇政府着重就具体的事务做好基层群众的工作。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
全面升级政府门户网站,重点突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信息互动等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使政府门户网站成为全市政务公开的总窗口。
政府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等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要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纳税、网上年检等行政方式;要建立信息互动平台,建起政府与公众之间互相交流的桥梁,及时了解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想法,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大力开展政务公开网上监督和网上评议活动。(宁波日报记者
唐慧卿 实习生 任雨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