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今年2月,公安部公布了在打击地下钱庄的专项斗争中,破获的4起重大地下钱庄案,其中,青岛破获的韩国人金
权在经营的地下钱庄案是我国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例外国人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4,4亿元人民币。昨日,市公安局首次披露这起案件侦破的内幕。
2003年底,警方展开调查研究时发现线索:城阳流亭附近有一叫金权在的韩国人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从事的主要非法金融业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及非法典当、私募资金等。
警方调查发现,今年44岁的金权在1987年在韩国汉城开夜总会。9年后,从韩国来到青后,选择了韩国企业聚居的城阳区做为基地,干起了地下钱庄的买卖。
一些韩资企业在经营中有时需要大量的外汇周转,但一时难以筹措,如果向正规银行兑换外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通过金权在的地下钱庄运做虽违法但省时省力。同时,还有一些采购企业从青岛进口商品,为了逃避韩国的高昂的进口关税,就压低货值,但与商品实际价格的差额就由金权在青岛地下钱庄补给中国商家,而他在韩国的地下钱庄就会收到采购企业的等值的韩币。
金权在的犯罪事实已基本掌握。2004年12月26日晚大雪纷飞,警方在其住宅内将正在登录境外某银行网站交易的金权在等10余人抓获。
金权在的地下钱庄无论从发展规模还是经营数额上来看,堪称山东半岛地区最大的地下钱庄。经统计,金权在地下钱庄近年来光是通过银行流动的资金即达2.4亿元人民币,而其还有大量的交易是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这是难以统计的。根据警方掌握的金的账本等材料,金权在地下钱庄的涉案金额至少达4.4亿余元人民币。记者
王哲 通讯员 王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