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羽·泉状告北京燕丰商场等三家单位侵权并索赔15万元一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双方都有意和解。 昨天,羽·泉的代理律师高重阳介绍说,去年8月,他们在北京燕丰商场第一分店买到了浙江华虹光电公司生产、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的《羽·泉精选开往春天的地铁》光盘一套,内装两张光盘,收录了羽·泉作词、作曲并演唱的22首歌曲。三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作品,对羽·泉已构成侵权。 羽·泉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这是羽·泉组合开打的第一个打击盗版官司,今后他们将会在北京、天津等地陆续将盗版制作者、发行者、销售者推上法庭。(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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