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8日讯 今天下午,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总结了我省首届修志工作,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了优秀志书,安排部署了第二轮修志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韩寓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寓群指出,当前我省史志工作正处在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
,续修工作正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地方史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把修志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把山东人民的探索史、进步史、发展史原原本本记录下来,留给后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要坚持依法修志,加快《山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立法进程,建立史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把精品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力求把每一部志书修成名志佳作。把修志与用志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创造修志、用志的良性互动机制。要加快地方文献、地情资料、区域研究及课题咨询“三个中心”建设,开发利用史志资源,拓宽史志为社会服务的新领域。
韩寓群强调,续修新志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各级各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级政府要把修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各有关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团结协作,确保按时完成新一轮修志任务。
我省自1981年开展新编社会主义地方志工作,2004年初圆满完成了首届修志任务。编纂出版《山东省志》1部(84卷88部分志),市(地)志14部,县(市、区)志128部,同时编纂出版部门志、行业志、企事业单位志、乡(镇)村志以及年鉴、地情书刊等5000余种,积累资料近百亿字。按照部署,我省新一轮修志的总要求是,在2010年完成续修《山东省志》、17部市志、139部县(市、区)志的编纂出版任务。
副省长、省地方史志编撰委员会第一副主任蔡秋芳出席会议并就有关问题讲了意见。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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