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声称拥有《汉武大帝》主题曲版权。
焦点一:谁是真正版权持有者?
星之星:“可能是一版多卖” 星彩:“我们获独家授权”
星之星负责人黄先生昨日说:“我们是在2004年11月2日,通过星部落(北京)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购得《韩磊新专辑》的音像制品发行权(中国内地),该公司是电视剧《汉武大帝》及剧中歌曲、音乐的投资制作方,星部落授权我们发行《汉武大帝》4首主题曲及插曲,所以我们发行的专辑是完全合法的,并未侵犯他人权利。
”他还补充道:“或许他们(星彩)的授权也是合法的,这只能怪版权持有人一版多卖,但不代表我们的是非法的,所以不能够发表一些有针对性的言论。”
对于星之星的解释,星彩的周小姐就表示不接受这种讲法,“我们是获得韩磊经理人公司的独家授权,而且还是CD专辑的授权,任何音乐作品都必须取得词曲作者以及演唱者的授权才能推出的,但星之星是没有得到这方面的授权,我不清楚他们得到的是什么授权,但一定不是CD的授权,如果他们有什么证据欢迎拿到法庭上来说。”
焦点二:星之星是否盗录电视
星之星:“只是增加现场效果” 星彩:“收到歌迷投诉”
对于星彩文化指《帝王之声》中收录的《汉武大帝》全部歌曲可能是从电视录下来的说法。星之星的黄先生就说:“我们的专辑是在今年1月1日正式全国上市发行,而在当时,《汉武大帝》连续剧还在保密阶段,如何盗录呢?我们的母带和CD都没有质量问题,至于其中有马叫、车轮等声音,是因为想保留电视剧的现场气氛,所以不愿意将这些声音消掉;还有这些结论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仲裁认证的前提下,他们(星彩)私下裁定的。”
星彩的周小姐表示,他们的指责并非空穴来风,“他们(星之星)的质量的确是有问题,这不是我们首先发现的,而是有歌迷买了他们的专辑以后向我们投诉的,我们仔细去听他们的专辑发现问题的,这是有事实根据的。”
焦点三:星彩是否有权回收并销毁侵权专辑
星之星:“星彩并非仲裁机关” 星彩:“我们要对消费者负责”
对于星彩表示要回收销毁这批侵权的专辑,星之星的黄先生就显得相当气愤,他说:“星彩并非仲裁机关,不具备能够自行处理和销毁他人产品的资格,而且在并无实际证据和有关部门机关验证的情况下,星彩做出如此的仲裁判断,实属诽谤并恶意中伤我们,同时也在误导消费者。”
对于回收专辑,星彩的周小姐表示有他们的道理,“我们是韩磊这张专辑的独家发行的公司,要对韩磊以及歌迷负责,对于那些完全影响歌曲质量的专辑我们是有责任回收并销毁的,当然我们也尊重歌迷的意愿,如果他们愿意将盗版交给我们,我们非常愿意回收的。”
韩磊:只承认星彩是合法版权
韩磊对于这次牵扯进事件表示相当无奈,因为自己8年没有推出专辑,谁料一推出就惹到大麻烦,不过他表示自己绝对支持由星彩推出的《珍藏韩磊·壹》他说:“星之星公司那张专辑与我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得到那些歌曲的,而且他们都没有得到我和词曲作者的任何授权,所以绝对是不合法的,因此我现在任何的宣传活动都是为星彩的版本而做的,前几天上央视,我也是展示星彩的版本,接下来的全国签售也是。”
事件回放
今年3月20日,发行歌手韩磊古装剧主题曲精选专辑《珍藏韩磊·壹》的广东星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星彩”)发表声明,宣称《珍藏韩磊·壹》中的4首《汉武大帝》主题曲及插曲是独家正版收录;并指责广东星之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星之星”)在年初推出的同类型专辑《帝王之声——韩磊》涉嫌侵权。
“星彩”表示,许多歌迷投诉《帝王之声——韩磊》音质非常差,他们经调查后认定该专辑收录的《汉武大帝》全部歌曲都是单声道,而且掺杂着剧中的马嘶叫声和车轮声等,极有可能是从电视里录下来的。“星彩”表示,“星之星”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声誉和权益,他们将保留所有法律诉讼权。“星彩”还承诺,凡已经购买《帝王之声———韩磊》的歌迷可以拿此唱片到所有销售《珍藏韩磊·壹》CD的音像店加10元钱换取原装版《珍藏韩磊·壹》,同时表示他们要统一销毁收集到的侵权CD。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