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全国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要求在人民法院逐步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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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尽快在人民法院建立起“四不为”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从严治院与法官待遇从优相结合,积极探索确保法官“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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