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人事部主管的《中国人事报》日前刊发题为《对“官民比”的思考》的文章称,从大家对“官”的普遍认识来讲,进行“官”民比应以党政机关干部数和人口数来算,这样算来中国的“官民比”应是1∶197.69。
这篇署名“任宣”的文章说,近来,1∶26的“官民比”成为一个舆论热点,特别是在网上,吸引了不
少人参与讨论。从讨论情况看,对“官民比”的分析越来越深入,越来越趋于理性,笔者从中受到很多启发。
启发之一:“官”的概念要科学界定。财政供养人员不一定都是“官”。1∶26是从财政供养人员4500多万人与全国人口之比算出来的。实际上,财政供养人员又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据统计,党政机关干部人数为653.67万人,事业单位为2903万人(两项之和仍比4500多万少1000万)。事业单位人员主要从事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政府公共服务事业,从大家对“官”的普遍认识来讲,进行“官”民比应以党政机关干部数和人口数来算,这样算来中国的“官民比”应是1∶197.69。
事业单位人员虽然是财政供养的大头,但他们从事的工作是政府提供给民众的公共服务。据统计,县以下事业单位人员为2395万人,其中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到65.67%,多为中小学教师、县乡医护人员,还有农机、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等,他们的工作服务主要面向广大农村乡镇。但对于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民来说,这些人才不是多了,而是依然偏少。据统计,我国农村人口中,78人中有1名教师,384人中有1名医护人员,678人拥有1名农业技术人员。从实际需要出发,对这些人员不是“减”的问题。他们已不是传统概念中的“官”,而是政府公共服务产品的制造者。
启发之二:现代政府和古代封建社会的政府不可比。在封建社会,官是代表封建朝廷“治”民的,在当时自然经济的条件下,官吏是完全靠农民养活的。而现代社会则要求政府提供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包括维护社会治安,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事业。国家越发展越富有,提供给公众的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就越发达,在公共服务领域就职服务的人员数量也就越多,这已成为现代发达国家的一个发展趋势。据有关资料提供的财政供养人员与人口的比数:美国为1∶15,法国为1∶11.5,德国为1∶15.77,香港600多万人口有3万多警察,却没有听见有人喊“令人堪忧”。政府的钱用在服务民众上是应该的,至于其中的腐败现象以及服务质量不佳等问题才是民众声讨的目标。“官民比”的多少在这里已经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了。
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刚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提出“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强调“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卫生队伍建设”等等。国家能拿出公共财政资源来做这些事,直接惠及百姓,也是国家有实力的表现。随着加强社会管理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加大了对人才的需求,扩大了就业渠道,有什么不好呢?
当然,转变政府职能,精简人员,始终是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的课题。如何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益,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通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从而提高公共事业服务产品质量,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探索和追求。相信随着两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会不断得到提高。
(任 宣)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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