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6日讯 今天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征用耕地,必须征求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额到位,项目不能开工建设。
为防止在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出台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
保护制度,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减少各类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对征用农民土地必须做到“四个必须”: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必须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的意见;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项目才能动工建设;必须公开征地程序和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及使用管理情况。
该意见规定,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得违反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协议出让土地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土地出让计划、宗地信息要向公众公开,出让底价要由集体决定,出让结果要向社会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去年我省加大了对农民耕地的保护力度,将圈而未用的68.7万亩开发区土地退还给了农民,并对1999年以来全省各级拖欠截留和挪用的14.25亿元征地补偿费全部退还给了农民。
□李文明 宫菁 郑富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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