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卞长伟 实习生 李金芳)
本报连续追踪的SK-II事件昨日又有新消息,郑州消费者段女士正式全权委托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栋,处理她状告SK-II的代理商广州浩霖公司及经销商郑州丹尼斯商场、产品的广告形象代理人刘嘉玲一案。昨日下午4时,双方签订了委托书。
段女士共有三条诉求,一是要求广
州浩霖公司和丹尼斯商场退还她购买SK-II产品的货款1240元,二是要求三被告承担她前去丹尼斯退货时的出租车费大约45元,三是要求三被告承担其精神损失费500元并赔礼道歉。据该案的全权代理律师杨晓栋介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情权,但段女士提供的SK-II的产品包装及说明上并没有显示任何产品质量的中文标志。他还表示,从今天开始,他准备进一步调取相关证据,有关情况将会及时向媒体通报。
昨日下午,记者连线江西南昌消费者吕女士的代理人唐伟先生,他非常感谢郑州消费者的支持,并介绍说他代理的吕女士案开庭日期还没有最后确定,他仍在和法院沟通希望将刘嘉玲追加为被告。唐伟说:“如果郑州消费者能够成功地将刘嘉玲追加为被告,对我代理的案来讲将是一个突破。”
SK-II中国区公共关系经理冯佳路在得知郑州消费者要起诉的消息后,表示了想庭外解决的想法。同时,冯经理表示,他们又委托有关卫生部门对其产品做了一次鉴定,证明SK-II产品完全合格,但直到发稿时,记者也没有收到冯经理所说的证明。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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