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仗着自己长得帅,遂傍中年已婚富婆,以为把富婆骗到手,钱财也到手了。可惜,烟台这个小白脸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近日他被法院判决不带任何财产与同居女子分手。
35岁的刘剑(化名)一直好吃懒做,没成家,但因俊朗的外表和“天才”级的口才,围绕在其身边的女子
不断。1998年,刘认识了比自己大9岁的已婚富婆林平(化名)。林多愁善感,很快与刘同居了。2001年,林花钱以自己名义,买了一套价值15万元的房屋和一辆价值30万元的帕萨特轿车。次年,林平又投资30万元购置设备开了家公司,刘剑专当她的司机。随后,林与丈夫协议离婚。
2003年底,林和刘闹分手。刘称:“分手可以,财产分一半。”多次协商不成,刘竟上法庭讨财产。一审法院认为,两人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公司,应对其共同购置的财产收益分割,判决刘得到了“帕萨特”和近40万元的存款。林不服上诉。法院二审认为,房子和车子都是林自己掏钱买的,不是同居共同财产。同时,男方只是女方公司的司机,无证据证明其出资并参与了公司经营,最后终审判决刘剑没有资格分财产。(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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