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先生在杭州市区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改房打算出售,也已与买方谈好了60万元的总价,超额所得税自理。然而按照杭州市规定,60万元的房子除需交的一般税费外,尚要缴纳12万多元的超额所得税。“如果税费能取消,这12万元就可以省下来。”陆先生说。
昨晚,陆先生终于等到了这个令他高兴的消息。杭州
市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出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房改房上市交易后卖方出售房改房取得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所得收益的规定。
据了解,杭州房改房上市需缴纳所得收益的规定,始于1999年。这一政策目的为解决公有住房首次分配不公的问题,具体标准为出售价款小于或等于住房标准价款(按规定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与住房补贴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之乘积)1.3倍的免缴所得收益;大于住房标准价款1.3倍小于等于1.6倍的部分,按25%的比例缴纳所得收益;大于住房标准价款1.6倍以上部分,则按50%的比例缴纳所得收益。
据杭州农税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政策实行初期,由于交易不活跃及整体房价不高,征收情况并不理想。据悉,在1999年9月至2002年4月的两年半时间里,杭州市仅征收到177户、189万余元所得收益。
随着近年来杭州房价的一路上涨,房改房上市应缴收益大幅增加。需缴纳的超额所得收益金成为房改房买卖双方的一个坎,交易也因此一直不畅。一位房产中介经纪人说,一套市价50万元的房改房,如果转让,按政策要缴纳的收益金就要10多万元,如此不菲的支出,“不少房主想转嫁给买家,买方自然也不情愿。”
2002年,为鼓励房改房出售,杭州市出台《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出售房改房前后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给予原缴所得收益50%-100%的补贴。
“就普通市民而言,卖房、买房毕竟不是一件随便的事。”一家房产公司的置业顾问说,买房之后不一定能在一年的时间里把房改房卖掉,卖房的也不一定能在一年之内把新买房的房产证拿到手,因此许多人根本就不能享受这样的优惠。“现在新的政策出来了,对这些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取消收益金,将促使杭州二手房市场交易放量。”杭州一房产中介负责人乐观地估计。
另一位资深的房产经纪人则认为,取消收益金对平抑杭州的房价会有好处,因为大批房改房进入市场,导致市场房源数量猛增,“供给量增大,将会改变杭州楼市供不应求的局面。”
据了解,目前杭州房改房在整个二手房市场上所占比例在40%左右。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对杭州二手房房价的影响不会很大。“因为房东会把原来要交的税费加到房价上去。”
记者在杭州一些房产专业网站上,也发现不少购房者提出了与此相似的意见。
据了解,杭州此次取消房改房超额收益金,旨在平抑房价和推动放量。
但有关专家认为,正如同杭州不久前征收和暂停征收二手房交易过程中20%的个人所得税一样,取消房改房超额收益金是否真能达到这一目的,有待市场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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