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把好"三关" 突出重点
--市委办公厅认真讨论制定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市委办公厅机关在制定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中,注意把好讨论关、制订关、运用关,突出
重点,体现特色,做到"讨论广泛深入、修订不走过场、运用长期有效"。
一是把好"讨论关",突出广泛性。要求各党支部在组织全体党员分专题认真学习《党章》、中发[2004]20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立足党员的"八项义务",结合"六个坚持"和市委办公厅机关"十要十不准",开展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在讨论过程中,重点突出"广泛性",做到每个党员都能积极参与,提前思考,主动发表见解;每个党支部都能做好记录,认真整理归纳大家的意见。
二是把好"制订关",突出针对性。在制定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的过程中,他们突出"针对性",按照"政策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继承性与时代性相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规范性和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各支部上报的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8大项160多条,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6大项50多条,进行分类归纳、总结提炼、反复修改,并专题征求市委有关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十二区市党委和军民共建单位、"双推双促"共建街道社区及老党员的意见,确保标准"定得实、贴得紧、对得上",每个党员都能"对号入座"、"照镜子查问题",为分析评议阶段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把好"运用关",突出长期性。在学习动员"回头看"阶段,要求全体党员做到学标准--熟记每项内容,用标准--查找自身差距,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同时,在标准运用上突出"长期性"。将这次确定的党员先进性标准,作为今后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的根本制度。在每年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年终总结时,都要专门进行对照自查,使之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在每年的党委工作安排中,都要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赋予党员先进性标准持续的生机与活力,实现标准长期有效、党员素质不断提高、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