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招考启事 经区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市公 开选拔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招考职位和数额 李沧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 主任1名 &
nbsp;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1名 李沧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李沧区拆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事业编制)1名 李沧区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副主任(事业编制)1名 李沧区区属医院副院长(事业 编制,副处级)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除具备招考《简章》规定的基本 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青岛市十二区市常住户口。 2、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64 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 中,五市三区的和市内四区年龄在 35岁以下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简章》规定的专业知识 和业务能力。 5、(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须具 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管 理身份,现任正科级满3年(军转干 部在部队任职可连续计算);或现担 任县(处)级事业单位副职以上、中型 (一)企业副职以上、市直事业单位、 市直转体公司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有 两年以上任职经历,工作成绩突出。 (2)报考事业编制职位的,须现 任正科级满3年(军转干部在部队 任职可连续计算),或具有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满3年。 6、对年龄在35岁以下的,任职 年限可放宽为任副科级满4年或任 正科级满一年。对获得相关专业硕 士、博士学位、专业水平较高或省、 市委组织部选调生,成绩突出的,条 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户 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证 明和职称证件(附复印件各1份)及 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 张,企、事业单位人员需加带单位类 型证明。 报名时间:2005年3月24至 28日上午8:30-晚上6:00(中午不 休息)。 报名地点:李沧区人民政府 (308国道615号,原崂山宾馆)二 号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76217747630228 详细情况请到报名地点索要 《简章》或登陆http://www.qdlc. gov.cn/lcdsdj查询。 青岛市李沧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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