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两三万元人民币,我就可以转让这张一万多美金的欠款凭证”
“这是朝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给我的1万多美元的工资拖欠凭条,我实在是无力讨要了。我愿意将这张欠条低价转让给有能力要回这笔钱的人,只要给我两三万元人民币就行。”昨日,家住建平县的陈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出国施工,农民工工资美元结算
家住建平县白山乡的陈先生今年52岁,据陈先生介绍,1984年,他到总部设在辽阳市(1978年迁移到辽阳市)的朝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打工,干木工活。1996年7月,朝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卢旺达承揽到一个建设项目,一直是农民工的陈先生,随公司的卢旺达项目经理部出国从事基建工作。
按照出国前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陈先生每月工资220美元,另加80美元补贴,回国时结算。
领取工资,一万多美元变成一“欠条”
1999年11月,朝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卢旺达的建设项目结束了。陈先生与多数工人一样,继续在卢旺达打工。2002年10月29日,陈先生从卢旺达回国。
据陈先生介绍,回国前的9月30日,朝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卢旺达项目经理部为出国工作人员统计了工资,并为所有人员出具了“出国人员工资清算拖欠表”。按照合同,陈先生应领取13650美元工资,扣除他出国工作期间借支的3471美元,公司应再付给他10179美元。
不过,由于此时朝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陈先生回国后,和其他出国工作人员一样,没有领到拖欠的工资,手里留下的只有一张“出国人员工资清算拖欠表”。
讨要无望,农民工转让“工资欠条”
此后,陈先生多次追讨工资,但一直没有如愿。
2004年4月,生活艰辛的陈先生回到建平县白山乡种地维持生计。后来,陈先生找到辽阳市宏伟区有关部门求助,有关部门告诉他,拖欠工资的单位是朝阳市的企业,应该找朝阳的有关部门解决。当陈先生到朝阳市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时,有关部门告诉他,朝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辽阳市,按照属地化管理规定,此事归辽阳市有关部门处理。
2004年12月,陈先生和其他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找到朝阳市劳动监察部门,希望他们为自己要回拖欠工资,但据了解,他们要回工资的难度很大。
欠钱公司,已经处于“停顿”状态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总部位于辽阳市宏伟区的朝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办公大楼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看门的大爷。他告诉记者,由于经营状况不好,公司现在处于一种“停顿”状态,人员都放假回家了。“公司欠了许多钱,我这个看门的,也被拖欠了工资。”
记者随后咨询了有关法律人士,他们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讲,陈先生讨回自己的工资没有问题,但这中间要有一段过程。从该公司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在短时间内还清欠款,的确是很难的。
陈先生说,他已经无力要回拖欠的工资,无奈之下,他想出了低价转让工资拖欠表的想法。
驻朝阳记者 刘云辉 特派辽阳记者 胡庆涛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