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就是要解决群众困难
市政府纠风办:有条件解决而拖延不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为什么要搞“纠风在行动”?市民怎样参与“纠风”?昨天,记者采访了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的主要负责人。
问:这次纠风为何由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和青岛早报三
家联办?
答:这样可以发挥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各自的监督优势,形成一股职能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合力。通过这个栏目,可以使政府部门能够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架起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市民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而政府的政策措施也可以通过这个渠道及时传达给市民。这样可以把政府部门和垄断行业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问:“纠风在行动”将通过哪些渠道来“纠风”?
答: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投诉或建议,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可以对群众反映的和政风行风有关的问题传递给相关单位,由各相关单位及时处理或督办,媒体将做跟踪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将通过明查暗访,督促单位尽快解决市民的问题,发挥政府监督作用。
问:如果被投诉单位拒绝采访怎么办?
答: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纠风在行动”专题报道的采编工作,对不配合或设置障碍阻挠采访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问:如果有的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有什么处罚措施?
答: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有三个原则,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做出解决的承诺,并承诺时限;确实有困难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会抽查和督办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一旦发现有条件解决而找理由不解决,或超时限解决群众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有关领导以及部门和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