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时答应赔我两千元,但现在拒绝赔偿,我要告发他。”因手机盗贼拒绝支付“私了金”,失主在案发两个多月后向警方报案。前天,盗贼仲某被开发区警方依法拘留。
16日下午,开发区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辛安办事处某宿舍被盗。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打听,失窃案已经发生两个多月了。报案人侯某说,
1月3日,他们宿舍丢了两部手机和100多元现金,他怀疑是朋友仲某偷的。随后,他找到仲某质问,仲某承认自己伸出了“第三只手”。侯某返还偷来的现金和手机后,当场答应送给侯某2000元的“私了费”,侯某放弃报案。可两个月过去了,侯某一再催促,但仲某拒绝支付“私了费”,侯某于是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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