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诚信山东”和市委市政府建设“信用青岛”的 指示精神,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与国际
接轨的步伐,增强企业信誉意识和社会信誉度,建立起扶优限劣的机
制,促进企业经
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青岛市企业信誉认定委员会在 组织认定了前七批(具体名单信息备索)获一等信誉企业的基础上,经
研究,决定组织2005年度(总第八批)企业信誉评价认定工作。
一、评价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青岛市行政
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含已经认定为一等信誉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和
成立不足2年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请务于2005年3月31日前将打印填报的《青岛市企业
信誉评价申报表》一式16份,报送青岛市企业信誉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信誉等级认定机构
青岛市企业信誉认定委员会是我市唯一的企业信誉综合评定权威
机构,由市30个部门组成,负责对全市企业的信誉等级认定工作。
市企业信誉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青岛市企业联合会,具体负责
市级企业信誉评价的日常工作和国家级、省级企业信用认定的推荐工
作。
市企业信誉评价文件及相关详细情况可通过“青岛经贸网”(www.
qdjm.gov.cn)或“中国中小企业青岛网”(www.qd-sme.com)查询,并下
载《青岛市企业信誉评价申报表》按要求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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