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青岛市从1988年就已实行拖车政策,从2001年起,由于违法停车现象严重,市交警部门购置近30辆清障车,在全市范围内拖车,并且执行拖车费200元、停车费每天20元的规定。至2003年,有政协委员、市民提出建议,希望交警部门实行“拖改贴”,交警部门表示他们正在调查研究,本报记者也赶到南昌、 温州等实行“拖改贴”的城市采访。此后,交警部门逐步取消拖车费用,并且将停车费降低,至昨日逐步实施“拖改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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