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因山东路改造工程进行半封闭施工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自2005年3月26日至2005年11月30日交警部门对施工区域及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在调流线路及外围道路上,交警部门将增设执勤岗位,疏导交通,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尽
快熟悉调流线路,行经上述路段时,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服从民警指挥,不要争道抢行,违法掉头,违法停车,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刘红星周江波栾心龙) 山东路(东海路口至海伦路口段)改为机动车南向北行单向交通,禁止车辆北向南通行(大型客车、出租车除外)。相交路口每日6时至22时允许车辆按交通标志的指示方向通行; 鞍山二路(重庆路口至镇江北路口段)、镇江北路改为机动车北向南行单向交通,禁止车辆南向北行驶(大型客车、出租车除外); 南京路(重庆路口至宁夏路口段)改为机动车北向南行单向交通,禁止车辆南向北通行(大型客车、出租车除外); 江西路(镇江路口至山东路口段)允许机动车借公交专用道向山东路方向行驶; 由山东路、重庆路立交桥方向或鞍山路、哈尔滨路北向南行的车辆改行鞍山二路或镇江北路和南京路分流。南京路、宁夏路方向南向北行车辆改行吴兴路和绍兴路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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