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日,烟台莱山某银行职工张娟(化名)因贪污公款1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令检察官惊讶的是,这名独生女走上犯罪道路,原因竟是她疯狂花掉家中存款10万元后,竟拿公款充“私”。
张娟的家庭环境优越,作为独生女,受到父母溺爱。中专毕业
后,她成为莱山区某银行的一名综合柜员,2003年,父亲将一笔存款交由她存在银行里。张娟结交不少朋友,常去吃喝玩乐,每个月不足千元的工资根本不够花,她就偷偷地从家里的存折上往外取钱,一年左右的时间,她疯狂地花掉了10万元。2004年7月,家里要买车,父亲让她把存折上的钱提出来。张娟不敢告诉家里已经花掉10万元,偷偷利用职务之便,从公款里取出10万元交给了家里。1个月后,单位清点账目时发现少了10万元,立即进行调查。张娟知道后,将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偷偷抹掉。作案心虚的张娟每天在胆战心惊中度日,当单位领导进行谈话排查时,她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于在翔张梅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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