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保姆尽心伺候自己终老,八旬老人将房子低价卖给她。没成想房子到手后她却变了脸……“是保姆把他气死的!”
晚报讯 如果保姆伺候自己终老,就把房子低价卖给她。2003年,85岁高龄的滕某与保姆李某签订协议,李某以8.5万元的优惠价买走了老人价值20多万元的
房子。房屋过户手续办完,保姆却不再照顾老人。近日,滕某向市北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撤销约定要回房子。就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伤心的老人突发心脏病去世。
滕某孤身一人居住在内蒙古路的房子里。2002年10月,老人请来邻居李某照顾饮食起居。李某的周到耐心令老人对她特别感激。2003年,老人与保姆签订协议书,自愿将现在居住的套二房以8.5万元的优惠价格卖给保姆,而保姆要负责照顾滕某的日常生活伺候老人终老。协议里,老人留了一手,规定房屋过户后产权由保姆保留,但必须等到滕某过世后才能接收该房。
2003年10月31日,房子过户到保姆李某名下,滕先生却迟迟见不到钱。直到老人将李某告上法庭才讨回了房款。打了官司,老人和保姆之间的关系一下子恶化了,保姆拒绝再照顾老人,滕某只好另外聘人。2004年,伤心的老人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李某的协议、要回房子。就在法院刚刚受理此案的时候,老人心脏病突发于3月12日去世。
“我会把官司打到底,为父亲争回这口气!”滕某唯一的女儿滕欣表示,保姆不守信用的做法对老人打击很大,“他就是叫她气死的。”对于“为什么老人宁肯把房子留给保姆也不留给你”的记者询问,滕欣回答说,她在儿子9岁到北京学艺术时就去陪读了,大概老人觉得子女不能经常陪在身边就是不孝顺,所以对天天照顾他的保姆很是感激。她现在很后悔没多关心老人。
滕某的代理律师、中房律师张振海表示,老人与保姆签订合同时是有附加条件的,老人将20多万元的房子8.5万元卖给保姆,条件是保姆要一直照顾老人直到他去世。现在,保姆不履行义务是对附加条件的严重违约,老人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