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的宏观管理,配合乡镇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配套改革,省人事厅今天下发《2005年人事计划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省重新核定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前,今年暂不安排乡镇机关录用公务员计划,各地除分配派遣转业干部外,也不得安排乡镇事业单位增加其他人员。同时,严格控制企业和经
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向财政供养事业单位流动。
意见要求,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格执行省人事厅下达的录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录用工作人员。急需调任转任公务员的,必须在编制空额内安排。对满编、超编和行政职能弱化的部门,一律不得安排增人计划。为配合乡镇机构改革,在省重新核定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前,今年暂不安排乡镇机关录用公务员计划,各市要加强乡镇机关人员管理,除调整领导干部、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从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外,不得安排乡镇机关增加其他人员。各地除分配派遣部队转业干部外,也不得安排乡镇事业单位增加其他人员。
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严格控制企业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向财政供养事业单位流动。各级人事部门增人计划的安排,要重点保证军队转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等政策性优先就业人员的需要。计划内调入人员,应首先从机关或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中调剂,除调剂满足不了的高层次人才外,不得安排从企业调入人员,尤其是调入工勤人员。从今年起,事业单位新增加的人员,除涉密岗位外,逐步实现面向社会,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各地要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同时,尽量满足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引进各类人才对增人计划的需要,为逐步向企业转轨创造条件。(完)(敦斋 学文 海峰)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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