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凡在金融机构贷过款或者办过信用卡的个人,都将拥有自己的信用报告。昨天,央行发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一旦该办法正式公布,中国居民的个人“信用名片”也将呼之欲出。 央行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个
人信用报告中将包含三大类信息,一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二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是金融机构提供的自然人在个人借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三是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央行表示,一旦建立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的信用信息将在上百家金融机构里共享,当金融机构要审核个人信用情况时,都可以申请进行查询。不过央行也强调,金融机构申请查看也有前提条件,即除了贷后银行已发现坏账等风险管理需要外,金融机构查询个人信用状况时必须得到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否则视为侵权。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可以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本人的信用报告,该报告可以在个人谈生意、出国留学等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央行强调,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个人或者企业,可于4月15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回复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 个人信用信息的全国性联网以及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将从根本上堵住个人信贷的漏洞,同时为信用良好的居民积累一笔珍贵的“个人信用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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