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进入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山东经济总量迅速扩张,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进一步加快。据全面统计,到2004年末,全省农村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劳动力1574.1万人,比上年增加120.3万人,增长8.3%;占农村劳动力比重为42%,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其中,转移到乡外打工的农民比上年增长一成多。
一、城市吸纳劳动力的优势逐渐体现
2004年山东城市化水平达到了43.5%,同比提高1.7百分点。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带动了城镇产业体系的加快发展和就业空间的拓展,大中城市吸纳劳动力的优势逐渐体现。全年全省乡外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乡外且累计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下同)中,转向省会城市的占14.2%,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人数比上年增长52%;转向地级市的占33.5%,下降1.3个百分点,人数增长9.8%;转移到县级市的占30.7%,提高0.7个百分点,人数增长12.4%;转移到建制镇的占11.3%,提高1.1个百分点,人数增长21.5%。转向直辖市和其他地区的人数减少。
二、第二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增强
2004年,全省转移到省内乡外的农村劳动力中,转移到第二产业的人数增长11.1%,占全省转移到省内乡外农村劳动力的51.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转移到第三产业的人数增长7.6%。
三、转移劳动力文化层次提高
目前在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张、农民外出就业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农民外出就业难度加大,多数外出打工的农民更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2004年,全省农村乡外转移劳动力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数已占30.7%,较上年增加了5.6个百分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21.3%,提高0.9个百分点。文化水平低的人员以服务员、营业员等简单劳动见多,文化程度高者多则成为管理阶层的“白领”。
四、转移劳动力年轻化特征明显
农村外出劳动力以18~30岁年龄段最为集中。全省农村乡外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18-30岁占69.3%;30-40岁占16%;40岁以上的占14.7%,其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仅占4.4%。
五、跨省转移的劳动力增多
随着劳动力素质提高,就业观念发生转变,跨省就业的人数有所增加。2004年,全省农村乡外转移劳动力中,跨省转移的占20.9%,比重略有提高,其中80%以上转移到东部发达地区。省内转移的占79.1%。省内就业仍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
六、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2004年,山东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178.3元,同比增长7.6%。其中乡外人均工资性收入309.3元,增长10.3%。2000年以来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8.5%,保持了一个较快的增长速度。工资性收入总量已接近种植业收入水平,成为农民收入的第二个重要来源。
从2000年以来,山东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年均在118万人,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好时期。但同时也应看到,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仍面临一些困境。
一是农村劳动力供给数量多,未来就业的压力大。未来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压力,不仅来自目前剩余劳动力的存量和今后自然增量,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的规模、集约化水平将不断提高,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系数在逐步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越来越多。如果把现有的和今后新增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都包括在内,并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为目标,到2010年前我省需安置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800万人以上,平均每年100多万人。
二是劳动力供给质量相对较低,转移就业处于劣势。受教育程度是反映农村劳动力供给质量的一个主要指标。据抽样调查,2004年,我省农村转移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仍占到70%以上。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弱就弱在素质上。这样低的文化水平一般只能从事体力劳动,难以进入较高级产业和岗位,在市场经济中求生存发展,起点就处于劣势。目前,我省40%的转移劳动力在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工业和建筑业中劳动密集型行业打工。
三是劳动力市场发育滞缓,转移缺乏可持续性和确定性。据调查,2004年,只有15.6%的农民外出是经过政府(单位)、中介组织介绍的,通过外地亲友或已在外地打工的亲戚、朋友介绍外出的占64.8%,其他自发或在别人的示范下加入了打工者队伍的占19.6%。由于农村劳动力市场尚不健全,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以亲戚朋友介绍、自发为主,盲目性和无序性较大,一些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从调查看,转移劳动力中,与顾主签定劳动合同的仅占25.6%;参加劳动保险的占17.5%,有近一半企业有意不给参保,还有近五分之一的人不知道参加劳动保险这回事。有9.9%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230元。而且绝大多数转移劳动力保留着农民身份,职业稳定性差,转移就业缺乏可持续性和确定性。
四是社会保障体系滞后,农民就业结构转换难。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虽然近些年来逐步消除了城市面向农民高筑的户籍壁垒和一些不合理规定,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约有所减弱。但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仍然存在诸多障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一直把重点放在了城镇,而对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考虑不多,农民工游离于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农民进城务工或定居还享受不到失业、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无法获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由于城市就业压力和行业壁垒,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存在的对农民工的歧视并未彻底根除。而“遍地开花”的小城镇由于规模小、基础设施不完善、综合效益不高,承载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全省农村转移劳动力中,到建制镇的比重仅为11.3%,目前小城镇的发展现状还难以担当起城市化的主体重任,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转换难。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已采取了一些促进劳动力转移的有效措施,如清理了一些直接妨碍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政策,组织实施了“绿色通道”培训计划和“西输东接”工程,并加大了工资清欠力度等,农民素质逐步提高,外出环境改善,转移速度进一步加快,但未来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如果不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今后把重点放在统筹城乡发展上,不仅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制度保障和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且要创造农村居民进城定居的适宜环境,促进农村居民向城市有序迁移。(完)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