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市民孙某到市公安局车管所为他新购的一辆大型牵引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该车因无牵引座以及标牌内容与国标不符而被开具了退办单,车管部门要求孙某将车辆退回厂家改正相关内容。据了解,从去年12月份以来,市车管所给69辆出现类似问题的新购车下达了退办单。
11日上午,记者从车管所了解到,被开具
退办单的新购车大多存在下列问题:制造厂未按新国标规定使用新标牌,未重新设计说明书;更改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打磨重刻或有两个不同的识别代码等);车辆尺寸不符合车型标准(超长、超宽、超高),等等。
该股负责人周江涛告诉记者,以上这些问题都违反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号:GB7258-2004)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这项于去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规定要求,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车辆不能办理挂牌手续。
周江涛进一步解释说,车辆从生产到用户正常上路行驶,需要经过两个“准入”环节:汽车制造厂商要生产某型号的汽车,首先要将该车型的主要技术资料与数据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这称之为生产准入。汽车生产出来以后,还要经过使用准入环节方可上路行驶。而有些生产厂家为了迎合用户“降低”使用费用的要求,更改了车辆识别代码,结果导致一些车辆挂不上牌。他提醒准备新购车辆的单位和市民,购车时要谨慎选择,否则就会给车辆办理相关手续以及今后使用、交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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