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3月14日电(记者
王志)为有效解决困扰消费者的异地维权难题,13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共同签署“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协议书”,从而结成异地维权“亲家”,以有效化解跨区域的消费纠纷。
根据协议内容,消费者在山东、澳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
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均可向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协(委员会)进行投诉。两地维权机构中任何一方接到移转的投诉,应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函复对方或向对方提供意见。
与此同时,两地维权机构在受理消费者投诉时,应对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凭证、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确认、证明,并随投诉材料移转至纠纷发生地的维权机构。两地维权机构各按消费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纠纷进行处理,并及时与消费者联系,告之处理结果,并特别注重对消费者个人资料及个案的保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为使异地维权切实实现,山东省消协与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将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或不定期联席会,共同研究消费投诉中出现的问题,并考虑对涉及侵害两地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事实进行共同研讨,并相互通报对方发布的消费警示和重要声明,以便于相互借鉴。
据了解,此协议再经相关后续内容补充后,将于近期开始实施。(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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