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3月14日电(张青、王娅妮)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培养质量,近日,山东大学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对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硕士学位论文按5%~10%的比例抽查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
山东大学要求,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将论
文提交并通过审查后,研究生院通过校外专家库随机产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专家名单。需要外审的全部博士学位论文,都将经过匿名处理。评审意见由专家直接反馈给学校研究生院。由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的导师指导的论文,可以由本人选聘评阅人,不需匿名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则由学校统一进行抽查,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按匿名评阅要求处理后,由学校统一进行校外匿名评审。评审通过者,才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如果评审结果为否定意见,原则上实行一票否决制,意味着本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作者必须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六个月至一年内再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直到通过为止。
山东大学还将逐渐推行博士论文海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今年首先在理、工、医部分重点学科,包括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校创新学术团队,试行博士论文海外专家匿名评审。
据了解,实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是保证论文评阅结果客观公正,促进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力手段。评价标准的进一步提高,评审程序的不断规范,将推进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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