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11日中午12时左右,济南市新华书店东图书店三楼出口处,一名八九岁的小女孩哭着大叫:“救救我,救救我!”一名书店员工一手拿着一本漫画书,一手正抓着女孩的肩膀。旁边一位市民劝说着:“放了她吧,这么小的年龄,别吓坏了她,我帮她付书钱。”原来,这个女孩趁书店员工不注意偷拿了一本书
。 在围观市民的劝说下,书店员工把小女孩放开了,但有些不甘心地说:“如果不通知学校和家长对她进行教育,她再来偷怎么办?这么小就养成了恶习,很难改掉的。” 在东图书店办公室,经理李莹很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学生偷书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撕掉书的一些插页,有的直接想把书夹带出去,多是一些词典和畅销书。每年,这都给书店带来很大损失。抓住了,又是些未成年人,只能通知学校、家长批评教育,把书款补交了就算了。” “看着被污损的图书,我们既心痛、又惋惜,每次抓到偷书的人,我们又觉得十分气愤。”新华书店一位负责人说。他说,书籍是用来传播知识,传播文明的,污损书、偷书的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打击。尤其孩子是未成年人,他们还不能完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和家长更应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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