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专电(陈亮)《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受《办法》影响,汽车厂商的新车型面世速度会大大放缓。
《办法》规定,"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
;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均被认定为构成整车特征。
为保护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的发展,并借助外国资金和技术完善整个中国汽车产业链,我国1994年出台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曾对汽车零部件的国产化率作出了要求。不过,在2001年加入WTO以后,根据协议我国政府没有限制企业进口汽车零部件进行组装汽车。由于巨大的利润空间,许多跨国汽车公司因此在中国的生产方式发生了转变。以2003年为例,整车进口关税税率分排量3L以下38.2%、3L以上43%两种,而轿车散件进口的关税平均税率仅为15.67%。20多个百分点的税率差异,导致相当多的汽车制造商将几乎已是整车的进口车以散件名义进口,变相避税,以达到低成本迅速占领市场的目的。
在过去的三年间,部分企业从中外双方签约到新车下线,有的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进口散件的盛行,使得最近一两年内,众多新车型快速涌进了中国市场,一些车型还是全球同步上市。据统计,在2003年,共有40多款新车型首次在中国亮相,是2001年的2倍以上。
事实上,目前在国内推出的全新车型,基本以国际大品牌的本地化组装为主。
《办法》实施后,汽车企业如果还想继续快速推出新车,基本上还得依靠进口散件,因此也就需要交纳整车进口的关税。在汽车行业利润率逐渐降低的今天,成本压力是不言而喻的。
国泰君安研究员张欣认为,《办法》必然将影响新车型的上市速度。海通证券研究员胡松也表示,如果企业在成本提高10%的情况下,既想盈利又要抢占市场难以两全。通常情况下,会考虑放缓新车的引进速度。
一汽轿车(000800)旗下的Mazda6和长安汽车(000625)的蒙迪欧,汽车配件曾一度需要大比例进口。两家公司在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上述车型的零部件由于国产化比例较高,因此进口零部件的比例未超过60%,所以《办法》不会对公司造成什么影响。但他们也承认,为了不交整车进口的关税,引进新车的前期国产化准备时间将会延长。
值得注意的是,"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60%及以上"这一条按整车标准征税的时间是2006年7月1日,并非马上执行。据知情人士透露,时间的放宽,是因为有关部门考虑到部分高档车豪华配置的零部件很容易就超过60%的界限,可能会影响到奔驰、皇冠、凯迪拉克等在华投资生产的积极性,因此为其提供一个缓冲期。
为维护国内汽车产业的健康,我国政府在2004年6月1日颁布了新的《汽车产业政策》,明确提出对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将按整车税率征税。此次《办法》则完全明确了"整车特征"的概念。自此,对进口汽车零部件进行分类征税,具备了真正的可操作性。
上海汽车的一位副总经理认为,国家制订《办法》,主要是出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提高国内汽车制造业水平的目的。他说,德国大众等在2001年前进入的企业,前期致力于中国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在上海和长春分别建立了庞大的汽车零配件供应链,促进了当地汽车工业水平的提高。而2001年后进入的一些企业,则在没有本土零配件供应商的情况下,大量采取进口散件并组装的模式,对当地汽车工业并没有带来积极影响。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张伯顺日前表示,《办法》的实施既防止了国家税收流失,也避免了我国成为汽车组装基地,可使零部件工业和汽车工业的水平得到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