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省教育厅向各高校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在编报2005年省属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对生源不好、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的专业,从严控制招生数量。高职(专科)跨省计划不得超过计划总数的50%。2005年6月1日以后备案通过的高职学校、民办高校今年不安排计划招生。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在国家核
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在招生来源计划安排工作中,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加大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力度,扩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要与近几年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紧密挂钩,对生源状况不好、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的专业,要从严控制招生数量。
高职教育要立足于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主要面向省内招生。各高校高职(专科)跨省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0%。已经教育部审批或确认的独立学院,其招生计划由我省统筹安排。凡未经教育部审批或确认的各类二级办学机构均不得安排独立招生。新增高职学校、民办高校,须经教育部备案通过(部分纳入普通高校招生的成人高校需年审通过)后,方可安排2005年招生来源计划。2005年3月1日以后、6月1日以前备案通过的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等学校,不安排跨省招生计划。6月1日以后备案通过的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等学校2005年不安排计划招生。(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