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致力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让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700户低保家庭住上廉租房增加中低价位住房的供应量
本报讯 让年内新增的700户低保家庭住上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优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多渠道增加中低价
位住房供应量;降低经济适用房销售门槛,加快开发进度;将部分户型较大的存量经济适用住房转化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这些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举措,出现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工作会议上。
据了解,让中低收入家庭住得上、买得着、买得起住房,成为今年乃至今后我市完善住房体系建设的重点。
“住得上”———今年要按照新的廉租房管理办法规定的新标准,为700户新增的低保家庭提供廉租住房。
“买得着”———今年要降低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门槛,加快项目开发建设力度,确保年度开发建设计划落到实处,为中低收入家庭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同时,从现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主要是部分户型较大的存量经济适用住房)转化一部分作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有关部门还将组织部分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采取持“老证”买“老房”,定向销售给目前持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而未购房的居民。另外,我市今年还将启动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试点,为中等收入家庭提供“价廉物美”的普通商品住房。在建设用地方面,我市还将有效配置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满足和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
为了让符合申购条件的居民买得着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我市还将严格按照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全部实行公开销售,并且优先销售给已经持有购房证明而未购房的居民,对经济适用住房转化为普通商品住房等其他项目也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强销售监管,确保销售公开、公平、公正。
“买得起”———为了让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今年我市将严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经济适用住房与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通过控制土地出让价格,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使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中等收入家庭相适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和、市政协副主席闵祥超出席会议。(本报记者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