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崂山区消费者协会统计:近三年来,崂山消协共受理汽车消费纠纷投诉79起。其中,2002年5起,2003年16起,2004年58起,崂山消协从2002年受理个人消费用车的投诉开始,汽车消费投诉呈日趋渐多的趋势。特别是近一年多来,汽车消费投诉案例的数量明显增多,呈几何级数增长。 &nbs
p; 从总体上来看,汽车消费纠纷增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汽车销售量的增加,拥有汽车的人群在迅速扩大,汽车消费纠纷随之增加;二是想在中国汽车市场这块大蛋糕上咬一口的人太多,大厂、小厂一齐上,无论生产技术还是管理水平,都难免有参差不齐的现象存在。汽车不合格零、部件的出现,也造成了汽车的故障率升高,同一故障经过三五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了消费者投诉量的增加;三是国家迟迟未能出台“汽车三包”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汽车销售市场上无对口的法律、法规可依,难免个别企业故意为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的行为发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崂山消协综合近几年汽车投诉分析得出,近几年汽车消费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买强卖现象;二是购销合同不规范,钻法律的空子,个别商家的合同样本存在霸王条款;三是个别品牌的汽车鱼目混珠,技术和零部件不过关;四是重销售、轻售后服务的现象。 令消费者高兴的是,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机构历经近3年时间,组织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该“草案”于去年12月30日公布,现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待正式公布实施后,会给广大的汽车消费者带来福音。于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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