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办获悉,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关于“规范停车秩序”的具体要求,相关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其中为如何规范停车秩序开出了六大药方。
方案提出,规范停车秩序必须坚持疏堵结合,近期应实施以整合有限的停车场资源与加大路面停车执法管理力度为主,
增设路面停车位为辅的策略,从治标入手,以取得初步成效;中期则要实施以扩大停车场供应和加强专业管理为主,停车需求管理为辅的策略,标本兼治,营造较好的停车环境;远期则应实施以需求管理为主,停车场建设为辅的策略,建立长效的市场运作与行政执法相统一的机制。
药方一:增设4条停车示范街
方案指出,及时查处违法占道停车行为是解决主干次道乱停车现象的关键。思明、湖里两区都应设立车辆停放示范街,各区要集中执法力量整治非法占道行为。待集中整治收取明显成效,示范街即交由职能部门做日常管理,市城管办将不定期组织巡查考评。
去年岛内已设立10条停车示范街,今年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4条。市城管办将从3月中旬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14条示范街进行整治,力争在“五一”前取得明显成效。
药方二:制定路面停车位划设标准
方案提出,路面停车位的划设,应根据交通需求分区域采用不同的供给标准和收费标准。根据交通规划,市城管办将牵头于3月底前出台《路面停车位划设技术规范要点》,相关审批部门要严格按该《要点》进行审批。在繁华街道配建停车场(库)数量较充足的路段,应少划设或不划设路面停车位。
另外,市城管办将委托有关规划设计单位制定修改《厦门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停车场建设的总体发展要求是:以发展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面停车点为补充,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设施和管理体系。
药方三:出台《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安排,市城管办今年内拟出台《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规章草案力争在3月底前上报市法制局。目的是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同时明确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批权限,加大对违规建设、改变功能、违反停车规定等做法的处罚力度。
药方四:清理挪用停车场(库)
从3月中旬起,市城管办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清理整顿挪用配建停车场(库)小组,对配建停车场(库)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整顿。
方案还提出,要通过调整停车收费来引导车辆入场(库)停放。停车价格要体现区域差别化。路边停车场和路外公共停车场的收费,应依区域、流量、时段的不同,制定差别费率。中心商业区和非中心商业区、主干道与非主干道、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的停车收费应区别价格。
药方五:建立停车诱导系统
方案指出,目前,因为我市没有停车诱导系统,给车辆停放带来很大不便。今年我市将在4月底前,首先为14条停车示范街设立停车泊位指示牌,而后将逐渐扩大覆盖面,将智能停车诱导系统纳入今后的建设计划中。
药方六:对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曝光
市城管办提出,要通过媒体大力倡导遵章停车,对于违法停车行为要予以曝光。同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改变停车场(库)功能和违法停车现象,在全市形成人人规范停车、人人监督停车的良好氛围。(记者
何书彬 通讯员 邹振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