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3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餐饮业行规行约(试行)》明确规定:餐饮企业可以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有权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和食品收取适当的服务费。该规定一出台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7日,中国烹饪协会公开发表意
见,支持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的做法,喧嚣一时的开瓶费问题再度升级。
交锋·服务
自愿还是强制
律师观点:餐馆服务不能强制,酒水服务成本不成立
昨天,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征求了他们对中国烹饪协会提出的四条具体意见的看法。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说,作为一个行业协会出台类似意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新开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则与记者一起,对四条意见进行了逐条分析。
中烹协意见: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成本必然要按一定原则分摊到消费者的消费实物上,包括菜品和酒水,消费者消费自带酒水和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均享受了这些服务,同样消耗了企业服务成本费用。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
律师反驳:人们去餐馆吃饭享受服务是双方性质的,不能强制,自带酒水完全可以由自己动手操作,酒水服务成本本身是不成立的。此外,顾客到餐馆吃饭享受到的服务应是一体的,不应另立名目再收取费用,“与之类似,服务员替顾客挂衣服是不是也应收费?”
交锋·收费
自定还是协商
律师观点:应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征得对方同意
中烹协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餐饮业的服务收费全部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消费者自带酒水在餐饮企业中享用,服务费用的收取与否和收取多少应由企业自主决定。如果要收取,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让消费者明悉,收费额要适当。将这一做法以行规行约形式推出,有利于餐饮企业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有利于餐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履行合法的权利与义务,这种做法其他一些地区已有先例。
律师反驳:餐馆经营者订立新的收费项目实际上就是在制定合同条款,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内容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非一方能够完全决定的。
交锋·初衷
责任还是借口
律师观点:是否承担责任须由司法部门认定
中烹协意见:餐饮企业在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还具有提供安全卫生食品的责任,对所有到本企业进餐的消费者饮食安全负有责任,企业对所有购进和制作产品要全部进行严格的检验才能出售,顾客自带酒水及食品无法确保其安全卫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餐饮企业也将为此承担本不应发生的责任。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是保护企业和保护消费者安全的必要措施之一。
律师反驳:上述说法是在找借口。顾客在餐馆就餐后出现问题,餐馆是否承担责任须由司法部门认定。“是你提供的食品和服务导致顾客出现问题,才会承担法律责任!”
交锋·推广
灵活还是心虚
律师观点:反映出协会支持餐馆收开瓶费的底气不足
中烹协意见:餐饮企业是服务性行业,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是经营之本,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收取适当服务费可能暂时还不能为部分消费者认同,并可能会因此而引起一些矛盾和纠纷,餐饮企业应积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采取灵活措施妥善解决此类矛盾与纠纷,为创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律师反驳:上述说法反映出了协会支持餐馆收取开瓶费的底气不足,“如果有充足的法律依据的话,可以立即推广开来。”晨报记者 李晨光
发改委表态:必须明码标价
在醒目位置标示,否则消费者可投诉
记者昨天咨询了北京市发改委。发改委一工作人员介绍,有关开瓶费问题,他们做过专门调研,还了解了国外的情况。“国外的餐馆也有此项收费,不过都是高级餐馆。中低档的一般没有此项收费!”
该工作人员说,2003年国家公布了新的价格(收费)管理目录,饮食业不在其中,目前饮食业的服务收费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但饮食企业在制定商品具体价格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要在醒目位置标明品种的名称、用料及数量、销售单价等项目,并杜绝欺诈宰客行为,否则消费者可以到物价部门投诉。晨报记者
李晨光
消协态度:此“行规”无效
收取开瓶费将候选消费者十大憋屈事件
在去年北京市消协点评的几大霸王条款中,餐馆“谢绝自带酒水”就是其中的一项。市消协副秘书长张明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酒楼谢绝自带酒水的背后其实是通过强制消费,从广大消费者身上牟取暴利。这种所谓的'行规'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自由。”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重申,“行规”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的店堂告示没有法律授权,对消费者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视为无效。此类行规是以盈利为目的制定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涉嫌违反《消法》、《价格法》等相关法规。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出台这样的行规、意见,涉嫌针对消费者利益搞对付消费者的联盟,这本身就涉嫌违法。另外,中烹协的做法也给了餐饮业经营者不适当的引导。他同时透露,餐饮业收取酒水开瓶费将候选消费者十大憋屈事件。晨报记者
李晨光 杜娟
链接·调查
八成餐馆收开瓶费
“去你们那儿吃饭能自个儿带酒吗?”记者佯装客人问,“不行!”服务员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行?给开瓶费也不行吗?”记者“让步”道,“那行,白酒最少150元,红酒最少100元,酒越好收费越高!”服务员的语气立刻温柔了许多。以上的对话发生在昨天下午,是记者对京城一高档川菜馆关于开瓶费的调查。
记者发现,京城大大方方迎接抱酒瓶子进馆子的客人的餐馆十分罕见。据不完全统计,只有20%左右,但如上述馆子的高收费也实在不多,大多收取酒价的15%。喝的是自家酒,开瓶盖儿一是大可以自己来,用不着服务员招待;二是即便力图享受一把,开瓶倒酒的活儿由他人伺候,但是这服务钱也忒贵了点。“这钱也不是餐馆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吧?”市民老刘对这件事儿特有看法,与他持同样观点的市民不在少数。记者从市消协获悉,逢年过节等外出吃饭高峰时期,投诉电话反映这个问题的总是很多,“每天能接到40个左右的电话吧!”接线员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餐饮业的饭菜赢利点在减弱,酒水的销售承担着大量利润来源。“我们一半的赢利得靠卖酒水挣出来的!”一餐馆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顾客纷纷带着超市里买来的低价酒来餐馆消费,老板不愁才是怪事儿。晨报记者
李晨光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