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烟台晚报》报道,利用主管报销公费医疗费用的职务之便,虚开住院费套取单位公款14万多元,近日,芝罘区公费医疗管委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宫某被法院一审判刑10年。
41岁的宫某案发前分管特种病、区五大班子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的报销及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经
费的拨付。经司法机关查证,1999年5月至2000年11月间,她以支付病人住院费为名,先后3次虚开住院费套取公款,用于个人使用,后被群众举报。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宫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公款,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构成贪污罪。鉴于案发后赃款全被追缴,酌情从轻处罚。(胡树楠一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