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3月8日电(记者
王娅妮)根据山东省妇联“第二期山东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山东省女性生活发生了诸多变化,85%以上女性不愿做“全职太太”,在家庭决策中也享有了更多的民主。
山东省的调查显示,女性有强烈的就业动机和自主择业愿望,且以创业形式进行自我就业的比重相当大
。虽然城镇女性就业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持生计和增加收入补贴家用,但就业的方式与途径却日趋多样化,影响就业的因素也与男性有较大差异。性别差异导致女性在选择工作时,往往比较注重“工作地点近便”、“工作稳定,有保障”,以便照顾家庭成员和保证家庭收入的稳定。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男性被社会塑造成“主外”、打天下、家庭生活经济支柱的角色模式,所以在工作选择上更注重收入高的职位和有保障的工作。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女主内、男主外的性别意识在山东省家庭中还是普遍存在的。目前山东省女性就业人员占去就业人员总数的将近半数。
调查发现,男性在业人员中,年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占10.07%;而女性在业人员中年收入万元以上的仅占3%。41.2%的女性年收入低于2000元,比男性多23.2个百分点。收入差别体现在了家庭消费上。当被问及“夫妻谁的个人花费更大”时,有52.1%的被调查者认为是丈夫,认为夫妻花费差不多的为17.4%,认为妻子花费更大的只有30.5%。
随着女性参与社会程度的提高,家庭的民主决策氛围也越来越浓厚。但有相当比例的家庭重大决策仍由丈夫说了算,妻子在不重要的日常开支方面说了算的比例较大。在家庭重大消费权力方面有男性权力大于女性权力的趋向。在“家庭实权”方面,城镇女性的地位明显高于农村女性。城镇夫妻拥有相同实权的比例为45.9%,农村为34%,与此相对应,农村中丈夫更有实权的为49.7%,妻子更有实权的仅为15.7%,远低于城镇女性。(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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