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云南籍女子在胶南连续上演了两场骗婚丑剧,诈骗人民币17000元。2005年3月1日,杨某、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胶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杨某系云南省盈江县人,5年前嫁给了胶南市张家楼镇的张某。2004年12月25日,邻村腿有残疾的中年光棍汉王某找到杨某,要杨某带着他在云南
找个媳妇,还送给她2000元“好处费”。杨某高兴得领着王某就回了云南老家,王某又打电话让家人寄给杨某1万元“找媳妇”的钱。杨某拿到这1万元汇款后,随之产生了要诈骗王某的罪恶念头,并很快说服了刚满19岁的表妹李某:假装愿意嫁给王某,随后再找机会逃走。见面后,王某当即同意娶李某为妻。杨某编造了1万元钱的开支情况,其实她只给了李某3000元,剩下的7000元都揣在自己的口袋里。 1月20日上午,王某和杨某、李某三人一起回到胶南,王家人很快按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可到了晚上,李某谎称身体有“特殊情况”,不能与王某同房。一连几天过去了,到第九天时,李某竟不知去向。此时,王某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便带着一群亲戚找到杨某,索要那12000元钱。杨某只好拿出几千元钱,并答应随后还清。 杨某为了快些“挣钱”,找到了已躲起来的李某,二人决定继续骗婚———琅琊镇的一光棍汉梁某也曾托杨某找个云南媳妇,杨某让李某再充当一回“新娘”,骗得梁某现金7000元。李某给梁某当了10天“新娘”后,又找机会逃走。 李某害怕被受骗的王某、梁某找到,便想赶紧回云南,但身上又没有路费,就硬着头皮到胶南市铁山路派出所报警求助,说被人拐卖到胶南,要求帮助回云南。民警经仔细询问,发现李某有“问题”,遂与张家楼派出所联系。当李某被带到张家楼派出所时,杨某也已被抓获归案。 就此案,办案民警指出:骗婚者终会现形,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而那些“买婚”者,自知是非法行为而为之,最终落了个“鸡飞蛋打”,也应引以为鉴。丁文泉龙启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