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日上午,市北交警大队民警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不遵守“三让”规定,与行人“抢道”的机动车做出处罚。据统计,昨日一天交警部门共对40余辆不礼让行人的车辆做出处罚。
昨日上午10时40分,记者随交警一起来到胶州路和济宁路路口。记
者在现场看到,由于路口出现交警,不少车辆对穿越斑马线的行人比平时“客气”许多。上午11时,车号为鲁BL0308的驾驶员因为将车停在斑马线上等信号灯,被交警处以200元罚款。在查处车号为鲁UU2668号车时,该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现在行人大部分都会自觉走斑马线,机动车在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却‘忘记’礼让行人。”市北交警大队大队长薛勇告诉记者,从本月起市北交警将在辖区内重点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可对此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段海鹰通讯员宫亮)
以下事故均因驾驶员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避让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2月7日下午,一公交车行经威海路人行横道处将一名34岁妇女撞伤。
●2月14日7时45分,一出租车行经镇江北路人行横道处,将一名51岁妇女撞伤。
●2月17日晚8时15分,一小客车行经胶州路、济宁路人行横道处将一名54岁男士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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