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提案建议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妻子对丈夫的各种收入有知情权
核心提示
明天就是“三八妇女节”,妇女权益保护受到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民盟中央去年在全国进行了“知识女性期待什么样的《妇
女权益保障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民盟中央在向全国政协提交的提案中认为,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妇女权益保护中新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写进法律,提出将招工性别歧视、无过错的“二奶”财产权是否保障等问题进入修改法律的关注领域。昨日,代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反应热烈。
家庭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应联名登记
民盟中央的调查显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也有很大的关注度,49.56%的女性认为应将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的名下,36.88%的女性认为应以多种形式保障妻子对丈夫各种收入的知情权。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会长陈舒认为夫妻双方的重要收入登记在双方名义下,是很有必要的。去年,她就曾提交议案,建议设立夫妻“联名账户”,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都存进这一账户里边,这样可以在基本上保护常处于弱者一方的女性,在财产分割方面有一定的主动权。目前,日本和香港地区都已实行类似的措施。据悉,去年,全国妇联曾就《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广州调研,陈舒就提出了这一建议,得到了全国妇联的认同。
“二奶”财产是否入法保障
“二奶”是近几年来,妇女权益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对“二奶”的财产权是否应该得到保障这个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最大:47.76%的女性表示,“如果是在女方被欺骗等无过错的情况下,应有所保障”,41.63%的女性认为“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不应该保障”。
民盟中央建议,对新出现的问题,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纳入法规。如:对于生活有实际困难、无过错的“二奶”的财产权,可以考虑给予适当保障。但是,民盟中央强调,相应的配套举措一定要健全,如界定“无过错”的范畴、如何取证、不同情况下获得财产的比例等。
同样关注妇女权益的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并不认同,陈舒认为,立法对无过错“二奶”的权益目前来讲可行性还不大。这是因为,目前,法律所认可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制,这是法定的财产制,而“二奶”往往是通过约定获得财产,属于约定财产制。在法律上,法定财产制当然要比约定财产制的效力大得多,因此,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因为“二奶”关系首先在法律上就不合法,“二奶”常常也就不可能得到法律的维护。她认为,如果在无过错“二奶”合法权益保护方面有所突破,可能要在约定财产领域,进行较为具体的规定。
平等就业
招工广告不得歧视女性
民盟中央的调查数据显示,27.8%的女性表示,自己“周围有女性朋友”有过在应聘中因为性别原因而被拒绝录用的经历,9.74%的女性表示自己曾经有过这样的遭遇,12.25%的女性认为在现实中“这种现象很普遍”;10.26%的女性表示,自己曾遇到过因为怀孕或休产假而被单位辞退的事,30.11%的女性表示“周围有女性朋友遇到过”,5.21%的女性认为“这种现象很普遍”。那些遭遇过辞退的女性,主要集中在私企和外企。对“是否感觉女性生育以后找工作受到影响”问题,20.7%的女性认为“是”,55.35%的女性认为“多少有一点”
广告不得出现“男性优先”
民盟中央建议,进一步明确就业歧视的范畴和处罚力度,增加“不得在招聘广告中出现‘男性优先’、‘只限男性’等”规定,明确性别歧视与否的奖励和处罚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韩大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入市场经济之后,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企业担心女性需要孕假、产假以及带孩子等问题,在招聘时,要求“只招男性”,而妇女做到企业中层,一旦要生小孩,很多都会失去继续升职机会,所以现在很多企业的女高管,都是单身或者未育的。她说,可以考虑参照美国学校招生的做法,在招生时要声明“本单位招生没有性别、肤色和种族歧视”,而不招聘要说明理由。
男女公务员应同龄退休
而全国政协委员王淑贤则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全国政协发言中则提出,女公务员们与男性具有同样的学历、能力和健康,却仅仅因为性别就要提前五年退出职场,她们更感到一种不公平。她表示,关于男女公务员是否同龄退休问题,关系重大。正在制定中的《公务员法》,希望多听听女性的声音,多听听妇女组织的意见,公正体现不同性别的利益诉求。
写进法律仍有空子可钻
韩大建表示,实际上,即使将处罚招聘歧视写进法律后,用人单位仍有操作空间,比如同一个职位,用人单位的人事主管可以在技术层面仍可以招男不招女。但是写进法律后,一是可以让全民强化就业“男女平等”的观念,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用人单位有所顾虑,做得过分会引起应聘的女性起诉你,而起诉者也有起诉的具体法律条文。
家庭暴力
精神折磨也算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去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的家庭暴力,而其中的95%以上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暴力类型绝大多数部分是丈夫殴打妻子,也包括少量虐待老人、儿童。暴力的方式包括殴打、捆绑、烟头烫、性虐待等硬暴力,也包括辱骂、精神折磨等软暴力。
在民盟中央的调查中,其中认为应该“明确家庭暴力的范畴以及对实施家庭暴力者的处罚”,占60.72%
全国政协委员蔡玲、王少阶在联名发言时表示,对于家庭暴力,必须进行早期干预,而早期干预就要有一个庇护所,要以社区为单位,建一批“受伤女性庇护所”,让受到家庭暴力、“包二奶”等受伤害的女性有一个去处,一方面避免不能回家的女性徘徊街头,另一方面也能使处于激情状态的双方有一个缓冲。两位委员表示,一个健全的庇护所,应由物质帮助、心理帮助、法律帮助和医疗帮助几部分组成,庇护所不仅要将受侵害的妇女“隔离”起来,还要有心理辅导、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系列工作。据她们介绍,目前庇护所已在国际上广为建立,我国现在还很少有能持续发展的庇护所,在广州、上海、南京等城市,已经初步有各种类型的庇护所的雏形。
新闻链接:每年100万男性讨不到老婆
政协委员建议加强遏止男女比例失调,可生两胎者第二胎堕胎要严管
时报北京讯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中,男女出生比的差异率,已经高达119.92:100”在全国政协会议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表示,对加强对能鉴别男女性别的B超等医疗设备监管,惩罚力度遏止男女比例失调,对可生两胎的家庭,第二胎如果堕胎要严管。
任玉岭委员表示,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中,男女出生比的差异率,其中城市为男女为116.41:100、农村为121.67:100,即男孩出生率在城市高于女孩16.4%、在农村高于女孩21.67%。2000年,我国不满20岁的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实际多出2000万人,如此每年至少有100万男性失去配偶机会,尽管人们可以通过大年龄男性追逐小年龄女性进行婚配的局部调节,但由于连续性和全局性男多于女的高度偏离,总体上是无法解决女性缺乏的根本问题的。
她建议,除了搞好提高妇女地位、农村养老保险等工作外,应该加强对涉及检测男女性别的设施加强监管,凡能检测男女性别的医疗设施,都要加强监管。要制定法规,杜绝B超等设备用于男女性别的鉴定,凡私下进行男女性别鉴定的,要受到严惩;而对于堕胎者,要出台管理条例,男女出生比在第一次仅为107,处于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而第二胎的出生因受到严格的选择,所以男女出生比便极度上升。对此,对允许生两胎的妇女,在第一胎之后又堕胎者要严加管理,防止其为选择男孩,而对女婴实行堕胎,凡帮助实施堕胎者,也应立法予以制裁。本版撰文
时报特派北京记者 何雪峰 魏黎明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