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想不通,我拿回自己的手机还要花钱赎?”前天晚上,刘春(化名)乘坐出租车时将手机落在车里,之后的两个小时里,他接连不断地拨打。等接通时,这部手机已经转卖给另一名乘客。是谁捡到了这部手机?又是谁捡到手机后转手他人?昨天,记者采访了三名当事人。
丢机拨号———拒绝接听
刘春告诉记者,前天晚上8时许,他从延安三路乘坐出租车到泰山路,下车后发现手机落在车上了。刘春赶紧跑到路边,找了个公用电话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但一直没人接听。之后,他不断拨打,最后捡到手机的人干脆关了手机。
刘春根据出租车票查询到,他当时乘坐出租车属于中苑出租车公司。刘春急忙联系了车队工作人员,对方联系车主后,告诉他出租车车主称没有捡到手机。
再次拨打———要钱赎机
当晚10时许,刘春又试着拨打自己的手机。这次,终于打通了,接电话的人自称姓陈。陈某在电话中说,手机是他刚才从一名出租车司机手里花800元钱买来的,他可以把手机还给刘春,但是刘春必须把他买手机的钱还给他。刘春反问对方:“我自己的手机还要拿钱赎?”刘春和陈某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这件事的关键人物—出租车司机,找出来。
无奈报警———拿回手机
昨天上午,刘春再次联系中苑出租车公司,但那名出租车司机却始终不愿出面。无奈之下,刘春去派出所报了案,这名司机才被迫出现在派出所里。经过民警协调,刘春终于拿回了手机,陈某也拿回了自己的800元钱,那名出租车司机也乖乖地掏出了自己的不义之财。车主这样说
“是乘客逼我卖的”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手机事件”的核心人物———出租车司机曹某。曹某说,当晚他放下刘春以后,陈某接着又坐了上来。行驶当中,他突然听到后排座上传来手机铃声。他停下车在座位下找出了手机,匆忙间将手机关了。知道这是前一名乘客落下的,陈某先是要过去看了看,然后掏出600元钱要买下来,还“扬言”如果不卖就不还给他。曹某只好以800元的价格把手机卖给陈某。买主这样说
那名的哥在胡说
记者将曹俊义的说法转告买主陈某后,陈某立刻表示他在胡说。“手机的确是我提出要买的,但他(曹某)根本没反对,他反对的是价格太低!”陈先生说,当时他要提出600元买下这部手机时,曹某立刻把价格抬到1000元,最终以800元成交。下车后,陈某越想越觉得吃亏,于是就打开手机等待机主联系他。公司这样说
我们还要调查调查
“司机捡到财物后,应该上交公司,或者主动联系乘客。”中苑出租车公司金马分公司的栾队长昨天告诉记者,这是他们公司对司机的一贯要求。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人员的确联系了曹某,但他表示没有捡到手机。昨天,他们已经要求曹某回公司汇报全部情况,而且他们还会继续追查此事。(记者
徐勇 于顺 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