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法院法官孙显无私帮助一名困难当事人的女儿,被称为法官“爸爸”。
2004年3月,董春美与丈夫离婚,15岁的女儿小雨跟随她生活,丈夫每月支付100元的抚养费。可一年半过去了,抚养费1分也没见到。董春美的工资约600元,100元对母女俩不是小数目,小雨的学费已经凑
不齐。迫不得已董春美向市北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庭法官孙显很快把1600多元的抚养费讨了回来。董春美带女儿来领钱。至今,孙显还记得第一次见小雨时,小雨穿着磨得起球的旧T恤,头发偏向一边,始终遮着一只眼睛,“她签字的时候拨开头发,吓了我一跳,挺漂亮的小姑娘右眼斜视。”董春美说孩子生下来就是这样。“你初中毕业想做什么?”孙显问小雨,“我最想考旅游学校,当导游”,小雨回答。“当时我没打击孩子,但眼睛斜视肯定过不了旅游学校面试这一关,太可惜了。”
后来孙显听说斜视能矫正,他赶紧给董春美打电话,可董春美似乎并不打算给孩子手术。“你叫小雨跟我说话”,心急的孙显打断董春美。“叔叔我想手术,可是妈妈没有钱呀”,一听孙显说手术费约需3000元,小雨哭了。“叔叔可以帮你,你放心吧。”
母女俩以为法官只是说些安慰的话,没想到第二天孙显就带小雨去医院检查。2005年1月27日,董春美说这是小雨重生的日子。小雨一出手术室,董春美就给孙显打了电话,电话里不是感谢,而是让孙显心惊的问题“孩子右眼斜视,为什么手术做的是左眼?”孙显赶紧赶到医院,医生解释,斜视手术都是如此,他们的担心只是虚惊一场。医院给免了部分手术费用,其余的孙显付了。一个假期恢复后,小雨自信地剪掉留海,她说要露出健康的眼睛去给同学们惊喜,告诉同学们,是法官“爸爸”让她有了漂亮的面孔。
“作为法官要有博爱的心”,孙显说办案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有困难的,法官们捐钱、捐衣服都是常事,“我希望能用我的行动来唤回小雨父亲的爱,那才是孩子最需要的”。他的同事告诉记者,孙显曾与三个贫困学生结对,资助孩子继续上学。记者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