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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教师李春雷在招生时收受贿赂2万元,被海淀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昨天记者获悉,他因退赃而获得轻判,被海淀法院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001年8月,李春雷利用北京体育大学委派他去河北省招生的机会,以帮助考生小吴录取为名,收受了小吴父母2万元。2003年11月7日,李春雷将赃款 2万元及利息人民币900元交到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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