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人士透露:年中将选择地级市为试点并将试点结果呈报国务院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召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就中心完成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展开研讨。权威人士在会上透露,年中将选择一个地级市为试点,全面摸清登记该市的公、私不动产,构建数字化城市模型,
试点的方式采用“真实数据,空转运行”,使设计出的方案尽可能接近实际的检验。试点结果最终报送国务院作为决策参考。
虽然离最后的政策出台可能还要一段时间,但从政府智囊机构的动向看,不动产税已渐行渐近。
■不动产税轮廓已清
从此次专家的研讨看,有关不动产税政策的轮廓已经十分清晰。
财政部专家表示,当前说的物业税就是将来要适时开征的不动产税,或称房地产税,民间关于物业税就是“将土地出让费摊入今后几十年分年收取”的理解是个误区,也并不是要把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和费三块完全并入一个统一的不动产税来征收。
目前,我国以房地产为对象的收入主要有三块:税收、各类收费、土地出让金。其中,直接将房地产作为征税对象的共有6个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契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中国房地产税比重偏低,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36%,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仅为8.%;而西方国家的房地产税或财产税却是税收的重要组成,占基层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甚至达71%。此外,中国房地产税费主要集中在开发投资环节,多而重;占有和交易环节相对偏轻,对个人占用几乎不征税,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
与此相对应,我国地方政府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是来自土地出让金和各种收费。其中,收费名目繁多且极不规范,甚至各个地方各行其是,预算外运行现象严重。
为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了以“正税、明租、清费”为方向的改革。正税,即合理设置新税制,统一内外税制,避免重复征税。明租,即土地出让金从一次性收取改为分年收取,明确地租性质。清费则是除少数确有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外,其他收费或取消或合并为某一个固定的税种。
■目前难以影响房市供求
不动产税究竟会是当前持续升温的房市的“利空因素”抑或利好?这是当前最牵动人心的问题。
华夏证券研究员董晨参加了研讨会。他的观感是,目前研讨不动产税的政策动机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规范房地产收费。“我不认为不动产税是政府的政策信号,以此来平抑房地产价格。当然,如果将来在房产买和卖的过程中都要增加收税,投机性购房的成本会提高,理论上会抑制投机。”
特约编辑:广伟